1、水泥砂漿或混凝土基層,施工前要把殼體表面清理干凈,不應有起砂、起殼、裂縫、蜂窩麻面等現象,并檢查殼體是否固實平整,清除虛實皮殼、積塵、油污、并要求殼體平整。
2、水泥砂漿層或混凝土基層的坡度、強度、平整度應符合圖紙設計及國家標準規范的相關要求,平整度應用2m直尺檢查,允許空隙不應大于5mm。如果達不到要求,補簽隨高就低協議。不建議采用二次抹面找平基面處理。
3、基層必須干燥。在深為20mm的厚度內含水率不應大干6%,當設計對濕度有特殊要求時,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。
4、澆筑料合基層時不得添加防水劑、膨脹劑等,以免影響粘結劑使用性能。
5、鋼托的焊接為了防止板材下滑應在基層底部預埋支撐,用大干8mm厚的鋼板或角鐵進行扦條的點焊。